主办:中共荆门市委宣传部 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投稿信箱:editor@jmnews.cn
文明网右侧首页幻灯区.gif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>  文明交通
我市转发全省关于校车安全管理规定
时间:2024-09-24 08:51:49  来源:荆门日报

  近日,我市转发省安委办、省校安委办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及规定,确保学生安全出行。


  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核实校车运营单位、车辆和驾驶员资格,核实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,核实车辆运行和违章情况,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。对学校配备校车不符合要求的,责令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在9月底前完成一次全覆盖排查整治。


  公安交管、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源头把关,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,开展资格复审和随机抽查,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、不具备校车使用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。要加大定制公交安全监管,督促运输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维护,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。要严厉打击无证校车和驾驶员、伪造和变造车牌的行为,从严从快从重惩处。教育部门、学校要根据校车的实际需求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,与具备资格的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,明确安全责任,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、维护制度,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,加大学生及家长使用校车宣传教育力度,确保校车安全使用。


 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重点时段、重要路口必须安排警力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,合理、快速疏散校园周边人流、车流,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,配齐补足校园周边防护栏网、警示信号灯等安全设施。学校要进一步优化上下学时间安排,错峰出行、人车分流,严防短时拥堵造成事故。(记者吴兰艳 通讯员别夏)